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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2018-03-23 15:17     (点击: )

 

(通讯员 荣树坤)近日,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教研[2018]157号),我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据悉,本次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是省学位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要求,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经学校申请,专家论证、省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而最终确定的。全省本次共有11所高校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获批此次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是学校发展的重大机遇,对增强我校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建设高水平城建大学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今后,学校将举全校之力,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增硕士单位基本条件要求,研究制订立项建设规划,紧紧围绕规划目标,加快改革发展步伐,为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奠定坚实基础,力争早日实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历史性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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